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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子打伤八旬亲娘 拒付每月20元赡养费2008-03-24

    2007年2月7号,这是农历腊月二十那一天,那时候我估计家家户户都开始忙活着准备置办年货,准备过年,可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78岁的廖婆婆可没心思过年,因为她要和人家打官司。跟谁打官司,跟自己儿子。在哪儿呢,就在她家里,因为廖婆婆走不了了,她已经卧床不起半个月了,因为老太太动不了,法院破例在她家开设了一个特殊的法庭。开庭的环境简陋,审理的案情简单,但审理的过程却异常艰难,因为这回法官要断是家务事。

    寒冬腊月,北风呼啸,一间不足十平米的农舍,门窗破烂,四面透风,屋顶只有在几根竹竿的支撑下才勉强没有坍塌下来,可就是这么一个地方,居然成为了开庭的场所。

    2007年2月7日,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杜家村村民廖婆婆家中,一起特殊庭审正在进行

    审判员 祝增巧:原告廖玉珍诉被告李冲赡养纠纷案现在宣布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78岁的廖婆婆被自己的亲生儿子打倒在地

    原告是卧床不起的八旬老妇——廖婆婆,被告则是她的亲生儿子——李冲,其余两位是本案的庭审法官——彭州市法院民三厅的祝增巧和书记员郭佳,而现场围观的近百人几乎都是杜家村的村民们。

    廖婆婆:他先说的不要我了,我儿不给我米,他不管我。

    儿子:我妈就是小题大做,无中生有。

    廖婆婆:他说我无理取闹,他说我无理取闹。

    儿子:她要求太过分了,她纯粹把我朝死路上逼。

    一般人很难想象,亲生母子如今竟然对簿公堂,互不相让,何以致此呢?

    廖婆婆:他一次次地逼我,他是要把我逼死,这边房子都不要我进

廖婆婆的儿子竟一点也不为此不感到羞愧

    廖婆婆原本就是当地一位普通村民,育有两女一子。女儿早都远嫁他乡,老伴刚过世,没有经济来源的廖婆婆只能靠儿子养活,可是不久儿媳就开始嫌弃她了。

    廖婆婆:喊我到他三舅那儿去,死了不要三舅埋。

    儿媳居然要撵自己走,廖婆婆十分气愤,怎奈儿子已经外出打工,连个倾诉的对象也没有,于是,廖婆婆只好忍气吞声的在院子里另起了炉灶。

    廖婆婆:初一我就动手烧锅的了,不拿她的。

    婆婆以为这样应该相安无事了,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廖婆婆:儿女在屋头,是向媳妇要一点,他们就把各自的全部拿走。

    她关门锁门,我去拿米她不拿给我。

    廖婆婆虽然自己做饭吃,但粮食还得儿媳提供,每次只有5、6斤米,还颇费一番周折。为了保证按时得到口粮,有时她还不得不请村长帮忙协调。

    村长:就是那个老婆婆反复的来找我,本来我以前去过几次,反复来找我们,刚刚协商了过后,过不了好久,她说她生活又有问题了。

    廖婆婆:大队王小芳来跑几回,她不拿,王小芳说,你喂个鸡你要抓两把米。

    如果很长一段时间要不到米,饥一顿饱一顿的廖婆婆只得依靠拣垃圾为生。

    婆:我背一个背篼,拣点报纸,我捡几天才卖得几块钱,六角钱一斤报纸,要多大一堆才有一斤。

    拣拾垃圾的廖婆婆想到未来的日子如此凄惨,廖婆婆忍无可忍,终于在2007年1月,以未尽赡养义务为由,将儿子告上了法庭。

    廖:我要吃嘛,给我点吃饭钱嘛

    刘庭长:70多岁的老人了,儿子也没在,就是说为生活问题还来找法院,自己的赡养问题找法院,我们还是觉得法律应该为老人主张正义。

    八旬老人状告儿子,此举立刻引起了当地法院的高度重视,办案人员一边调查,一边进行调解。

    祝庭长:因为这个民事纠纷重在调解,我们想的就是把矛盾化解了,就是我们判决,那只是一种手段,只是一种,通过这种手段,那么要达到啥子目的,还是要把问题解决了,

    在调查过程中,儿媳妇的一套说辞却令法官们感到十分意外。

    儿媳:我真的无法理解这些事情,我也不想给你们做何解释,作为我自身本人来说,我至少对得起我良心,我对得起我妈。

    看到儿媳如此理直气壮,好像廖婆婆所说的完全不能成立,据她讲,自己与婆婆一起生活了近二十年,从来没撵过婆婆,分开过倒是婆婆主动提出的。

    儿媳妇:她说她要分开过,她说不喜欢我们两个。

    尽管儿媳妇的说法有些牵强,但如果廖婆婆能够按时得到充足的生活供给,又免去了日

    常的口角,儿媳妇这样做似乎也说得过去。

    儿媳:你要说吃啥子,我至少说你要吃啥子嘛,我能满足到你我就满足你。

    可事实并非如此,去年9月份,儿媳妇只送来5、6近米,一个月只有这点米怎么够吃,婆媳之间的矛盾也因此更加激化了。

    媳妇说,去年9月10那天,婆婆让她给送些粮食过去,而那一段时间她由于太忙也没来得及去磨米,恰巧自己的米缸里也所剩无几了。

    儿媳:你像一个女人还要管孩子,娃娃读高中了,那么大了,还要管两亩,三亩田,我还上班我还喂猪,你说我一个人,我真的太累了

    于是,她便让女儿将家中的米缸里仅剩下大约5斤米给婆婆送去了。

    儿媳:我喊我女给她奶奶全部送过去,我说你把缸里的全送去,我们再打就是了。

    按儿媳妇的说法,这就是个意外,没想到,婆婆竟然因此大发雷霆。

    儿媳妇:一直都没有称过,她当时称了,她就出去说,她说才称了5斤米怎么吃。

    孙女:她就骂我和我妈,她骂我和妈两个人就是合伙来欺负她,她说我妈故意把她儿子骗到上海,然后我和我妈就好欺负她。

    儿媳妇:她在床上爬起来,深更半夜就在那个,你晓得我们上有个石头,在那坐到哭,把邻居好多都过来看,她说她儿女死完了,没有人管她了。

    由于婆婆不满,到处说儿媳妇的不是,这样一来,不孝儿媳也就远近闻名了。

    村长:都是农村上的这种习惯,到处坐一堆堆围起啥子摆

    孙女:就是别人嘛对我妈妈也指手划脚的。

    孙女:就是说对婆婆不孝之类的话,我说我哪里做的不好,我错在哪里。

    村民:你说了之后,对年轻人那种面子思想,给人家丢了,人家就心里过去不得,对你有些仇视。

    遭人背后指指点点,媳妇怎能咽下这口气,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她居然每次给婆婆拿米时,都要找村干部来作证。

    儿媳妇:多拿点,我说随便你挖,你愿意要好多拿好多,不过你们要给我做过见证,以后我妈说像那个报告说没拿米,或者怎么的,你必须给我做过见证,不要说以后我没拿,我真的无法再这样子下去,我说我精神压力太大了。

    主持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下法官可犯难了,到底谁说的是真的,空口无凭啊,婆媳俩说法差距又这么大,采信谁的可能对方都不会服气,而对于村民们众口一词的指责,儿媳妇也做了相应的辩解,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就在彭州法院的工作人员没有任何头绪、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简单的事实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如果78岁的廖婆婆衣食无忧,那怎么会在隆冬季节还外出拣拾垃圾呢?

    在法官的询问下,廖婆婆的儿媳以及孙女很快作出了解释。

    孙女:可能是因为孤单吧,我爷爷又走掉了,还有我爸也在外面,然后我妈在上班,我在读书,我妈在上班,就没有时间陪她,一个人她就东逛西逛的。

    儿媳妇:她现在无聊了。

    年近八旬的老人因为寂寞无聊上街去拣垃圾,这种事情怎么可能?既然儿媳还一口咬定钱足够老人花,那么,他们每月到底给了多少呢?

    儿媳妇:我有钱了我就可以多给点,我没有钱我也没有办法,现在我也没能力给她,

    廖婆婆:没有给没有给。

    刘庭长:盐这些,象平时其他的买生活必需品那些,根本没有保证。

    儿媳:前头几年好辛苦,纯粹没有钱,屋头拿不出来,有时候买酱油都要去赊,晓得不。

    连买酱油都要赊账,儿媳妇一家的生活真的如此贫困吗?

    就是她这个儿媳也一直在上班,每个月有固定的收入。

    记者:我问你,你现在工作一个月能挣多少钱?

    你现在一个月能挣多少

    儿媳妇:四五百元钱,有时候加班加得不得了的时候拿到600块钱,还要除养老保险

    经过调查,法官认为,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四、五百元的工资已经足够全家人的开销,况且她的丈夫还在外打工,除此之外,一家人除了自己居住的三间房子之外,还有祖上留下的五间房子可以出租,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刘庭长:我们也了解到这个房子应该说他每个月能够,就是房子出租给别人,每个月还收得到几百块钱的房租。

    婆婆:320元、320还有间空着走了,租五十还是六十,有360,370了。

    记者:就是说有300多块钱的房租,那这些房租租了多少年了?

    婆婆:租好多年了,都住十多年了,房子都租十多年了。

    记者:那有没有给你?

    婆婆:不得不得,不得给你。

    房产本来就有老人的份,但媳妇居然全部据为己有,还辩称自己经济困难,致使老人流落街头,她怎么能心安理得呢?

    媳妇:五间房子全部都是我弄了重新修的,前头都是我修的,后头都不说了。她前头全部是烂房,全部弄了重新修的。

    廖玉珍:不喜欢我就算了,他不管我,我就要房子。

    事情到此已经十分清楚,儿子、儿媳妇不仅有收入,还将房租全部归于己有,竟然连老人的一点点生活费都不愿支付,忍无可忍的廖婆婆终于拿起了法律武器,为了争取自身的利益提出了十分具体的诉讼请求:住房4间;大米每年500斤,清油24斤,生活费2400元。

    村长:是正当。只要你儿子不抚养她了,不尽赡养的义务了,肯定就可以行使她的权利了,她就可以拿她的基本生活费,像房租收点,她就能生活起来生活起走。

    鉴于本案性质恶劣,法院刘庭长立即传唤被告人李冲到庭。

    刘庭长: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赡养义务肯定应该是就是她的儿女应该履行的义务,这个就说是任何人也代替不了的,包括她的儿媳只能说有协助她那个儿子履行这方面的义务,但法律义务,法定义务应该在她儿子身上。所以说我们法官希望他那个主动回来,对老人赡养问题履行他自己的职责。

    2006年12月底,在外打工一年的儿子终于回家,想到分别多日的母子终于团聚,大家都觉得案情会有新的转机。

    村长:她儿子回来了,是老人告诉我们的,老人来告诉我们的,听了我们很高兴,觉得儿子回来了,老人的赡养问题可以得到落实,我就跟她的儿子说的,我说的,你回来了太好了,我说你回来了,希望你把你们这个家庭的事情把它磨合好,特别是你们妈跟妻子之间的事情,我说就是你回来,你才能做这个主,我说才能把它磨合好。

    然而,事情并没有往好的方向发展,李冲的出现反而使矛盾更加激化,

    儿子:关键是要房子要钱,你是说你该给的都给了,她就不应该再要了,她要粮拿粮给她,要房子拿房子给她,你要想达到她的要求那是不可能的。

    他居然站在媳妇立场上,不分青红皂白地痛斥母亲,并出示当初的修房证明。

    儿子:全部是我的,这个1986年本人出租的房子的主人建议把它修一下,由租房人魏华彰给我的,那个事是确实的,修的石棉瓦九尺,这个事她是知道的。

    看到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子如今竟然胳臂肘往外拐,廖婆婆心寒之极,终于愤怒了。

    廖婆婆:我没有住我就要田你把田你把房子给我,我就要房子。

    儿子:我可以,到现在可以把房子夷为平地,因为是我弄的。

    士可杀不可辱,可以把房子撤了,马上可以撤了。可以这样说,如果说你把我,听到,再答复你一句,现在我们是,媳妇儿跟我没有瓜果,你如果再骂这些话就可以修理你,可以把你打死都可以。

    她骂我没有娘。

    现在我不想和你计较,你是什么性格别人也知道。

    你的意思是说你妈经常乱骂你媳妇。

    随时随地无理取闹。

    (儿子拿苕把将母亲打倒在地)

    廖婆婆:哎哟,哎哟,打死人了。

    谁也没有想到,在众目睽睽之下,竟然上演了这样的一幕。

    群众:你咋的。

    儿子:简直无理取闹。

    群众:就是无理取闹,你都不应打你妈。

    儿子:我没打,你看到的,是她打我的。

    群众气愤地:我亲眼看到的。

    群众:你赶紧去找医生来。

    儿子:你简直是无理取闹,虎毒都不食儿孙之肉。一家人都害乐了,该我做什么我做什么,我一个人抗,你是无理取闹。

    群众:这是良心问题,我跟你说。

    儿子:她的良心到哪儿去了,虎毒不食儿孙之肉。

    在围观群众的一片责骂声中,李冲对自己动手打母亲的行为不仅没有半点悔过之意,而且始终拒绝将母亲送往医院。

    儿子:装病,你今天才晓得,装病。

    主持人:敢在镜头前面把老娘打倒在地的儿子,李冲是第一个。可能他觉得家丑被老娘宣扬的满世界都是,他太伤自尊了,他一时冲动动手打人,但我看李冲还没有失去理智,他出手伤人之后,他知道马上为自己辩解,他说我没打,说他妈是装的,咱们回想一下,是什么让这对母子感情决裂,对簿公堂呢?是为了五斤米,在五斤米的背后,是老人想独立生活的意愿和有尊严地活着的初衷。可惜在自己家里,她的愿望得不到支持。在亲儿子那儿,她甚至遭到了报复。78岁的廖婆婆被儿子打倒了,这就是我们开头看见的她躺在床上和儿子在家里打官司的原因。她还能站起来吗?她的官司能打赢吗?法官断得了官司,能改变儿子对母亲的态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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